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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一本很小的集子,从开手写起到编成,经过的日子却可以算得很长久了:足足有十三年。 第一篇《补天》——原先题作《不周山》——还是一九二二年的冬天写成的。那时的意见,是想从古代和现代都采取题材,来做短篇小说,《不周山》便是取了“女娲炼石补天”的神话,动手试作的第一篇。首先,是很认真的,虽然也不过取了弗罗特说(1)来解释创造——人和文学的——的缘起。不记得怎么一来,中途停了笔,去看日报了,不幸正看见了谁——现在忘记了名字——的对于汪静之君的《蕙的风》的批评,他说要含泪哀求,请青年不要再写这样的文字。(2) 这可怜的阴险使我感到滑稽,当再写小说时,就无论如何,止不住有一个古衣冠的小丈夫,在女娲的两腿之间出现了。这就是从认真陷入了油滑的开端。油滑是创作的大敌,我对于自己很不满。 我决计不再写这样的小说,当编印《呐喊》时,便将它附在卷末,算是一个开始,也就是一个收场。 这时我们的批评家成仿吾(3)先生正在创造社门口的“灵魂的冒险”的旗子底下抡板斧。他以“庸俗”的罪名,几斧砍杀了《呐喊》,只推《不周山》为佳作,——自然也仍有不好的地方。坦白的说罢,这就是使我不但不能心服,而轻视了这位勇士的原因。我是不薄“庸俗”,也自甘“庸俗”的;对于历史小说,则以为博考文献,言必有据者,纵使有人讥为“教授小说”,其实是很难组织之作,至于只取一点因由,随意点染,铺成一篇,倒无需怎样的手腕;况且“如鱼饮水,冷暖自知”,用庸俗的话来说,就是“自家有病自家知”罢:《不周山》的后半是很草率的,决不能称为佳作。倘使读者相信了这冒险家的话,一定自误,而我也成了误人,于是当《呐喊》印行第二版时(4),即将这一篇删除;向这位“魂灵”回敬了当头一棒——我的集子里,只剩着“庸俗”在跋扈了。 直到一九二六年的秋天,一个人住在厦门的石屋(5)里,对着大海,翻着古书,四近无生人气,心里空空洞洞。而北京的未名社(6),却不绝的来信,催促杂志的文章。这时我不愿意想到目前;于是回忆在心里出土了,写了十篇《朝华夕拾》;并且仍旧拾取古代的传说之类,预备足成八则《故事新编》。但刚写了《奔月》和《铸剑》——发表的那时题为《眉间尺》,——我便奔向广州,这事就又完全搁起了。后来虽然偶尔得到一点题材,作一段速写,却一向不加整理。 现在才总算编成了一本书。其中也还是速写居多,不足称为“文学概论”之所谓小说。叙事有时也有一点旧书上的根据,有时却不过信口开河。而且因为自己的对于古人,不及对于今人的诚敬,所以仍不免时有油滑之处。过了十三年,依然并无长进,看起来真也是“无非《不周山》之流”;不过并没有将古人写得更死,却也许暂时还有存在的余地的罢。 一九三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,鲁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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